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: 151096110152
山东政法管理学院法律系毕业,以前从事教学工作五年, 1995 年以环翠区第三名的好成绩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,从事律师行业已逾十年。
在刑事辩护中,担任威海影响很大的羊亭镇港头村爆炸案的辩护人之一,检察院起诉当事人实施了两次爆炸。经他的据理力争,法院只认定了一次爆炸,采纳辩护意见,只判了一年有期徒刑。在一起威海首例带有黑社会色彩团伙绑架抢劫案中,在被告自己记错出生日期,检察院认为其犯罪时已满十八周岁的不利条件下,他抱着对当事人高度的责任心,积极取证,查明其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,并依法认为被告没有犯抢劫罪,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,法院全部采纳了辩护意见,判被告人服刑六年,而其他同案犯均判了 15 年,当事人十分满意。
十年中为二十多家大、中型企业担任法律顾问,业务水平和工作态度,均得到了企业的首肯。特别是在担任威海最大的贷款担保公司法律部经理期间,认真研究了金融贷款及担保的法律业务,并先后赴深圳、北京学习,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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